3月1日,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显示,不良行为包括质量问题;抽检不合格;存在转包由其他供应商进行代工生产的情况;采购活动中,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人资格;串通投标;向公司系统人员行贿;提供虚假材料等。
《通报》强调,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向业主单位或有关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质量调查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经业主单位认可;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且检测合格,赔偿由此引起的附加调试配合等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于存在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产品应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治理。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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